一、适用范围
适用于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各单位、部门,全体教职工。
二、职责
1.学院办公室:学院印信、证件管理。
2.使用单位、部门或个人:登录学院网络办公平台(简称“OA”)印章管理模块填写相应的使用申请单,部门负责人审批。
3.学院领导:审批。
三、工作流程
1.使用单位、部门经办人或个人登录学院“OA”印章管理模块填写相应的使用申请单。
2.使用单位、部门负责人填写审批意见。
3.学院领导填写审批意见。
4.学院办公室主任填写审批意见。
5.学院办公室经办人用印。用印前须对审核通过后的用印单位、部门及个人在学院“OA”中填写的使用申请是否填写齐全、一致,未按程序审批,不予用印。
四、依据
《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印信、证件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吉电职院发[2018]96号)
五、表单
“OA”印章管理相关使用申请单
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